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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发布时间:2019-01-11作者:来源:

  山东省潍坊市日前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积极贯彻落实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补齐租赁住房短板战略部署。

  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根据实施意见,潍坊将精准制订租赁住房年度建设计划,重点建设一批集中的租赁住房片区,创新配建租赁住房用地方式,允许改建房屋用于租赁,盘活住房存量,提高公租房保障水平,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

  培育市场供应主体。潍坊将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到2020年全市培育20家住房租赁示范企业;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住房租赁企业,形成大、中、小住房租赁企业协同发展的格局;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协助配合业主出租空置房源,通过代管、租赁、购买等方式依法开展住房租赁经营;充分发挥住房租赁中介机构特别是经纪机构作用,提供规范的居间服务。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潍坊将完善住房租赁支持政策,合法稳定就业或符合潍坊人才引进规定的非本地户籍承租人,可凭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按照规定享有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社会保险、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证照办理等基本公共服务;探索租房者子女就近享受中小学义务教育,对具有当地户籍、在城区无住房、能提供经登记备案一年以上租赁证明、有合法稳定工作的家庭,教育主管部门探索实行租房者适龄子女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配偶及18周岁以下子女在潍坊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给予税收优惠,对个人出租住房的按照5%的征收税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住房租赁经纪代理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对一般纳税人出租在2016年5月前取得的不动产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另外,潍坊还将强化住房租赁监管与服务,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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