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一步落实完善城市运行安全职责,全面提高城市安全发展水平,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居乐业、幸福安康的生产生活环境?近日,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确定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立足长效、依法治理,系统建设、过程管控,统筹推动、综合施策的原则,四管齐下,扎实做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工作。
加强城市安全源头治理。制定完善城市安全法规,构建城市安全技术支撑体系,提升行业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加快修改完善现行有效涉及城市安全发展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形成完善的城市安全法治体系,并结合本省特点,制定有关行业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完善城市生命通道系统相关工作,完善市政公用相关行业应急预案,防范市政设施、地下管线毁坏导致的次生灾害,加强供水、供气、道路桥梁等设施快速修复能力建设,加强应急演练。
健全城市安全防控机制。在2020年以前,推动各设区市中心城区、常住人口10万人以上的县级城区完成首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今后每5年至少开展一次评估。对高架桥梁、隧道、地下管廊、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实行风险预警控制和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提升城市安全监管效能。完善城市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结合城市运行安全工作领域特点和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职能,逐级分解细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安全监管能力和监管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移动执法终端、电子案卷等手段提高执法效能,改善现场执法、调查取证、应急处置等监管执法装备建设,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创新监管执法模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提升监管执法机构监管执法水平,严厉查处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和日常巡查,加大对人员密集、问题多发的场所、区域巡查频率。
强化安全保障能力。积极推广先进生产工艺和安全技术,推动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建筑节能等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积极争取将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事项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在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技能,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养,并编制修订职业技能标准,将安全知识作为必备知识单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