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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下半年全市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稳定大督查大执法行动开展情况的通报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11作者:来源:

渝建〔2019〕7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2018年下半年全市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
安全稳定大督查大执法行动开展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重要思想,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稳定工作部署,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防控生产安全事故和不稳定事件发生,按照《关于深入贯彻落实10•28全市安全稳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深化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稳定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行动的通知》(渝建〔2018〕598号)工作安排,2018年11月15日至12月29日,市住房城乡建委共派出11个督查组,对全市在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进行了大督查大执法。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督查组共随机抽查了28个区县的共56个在建区管工程项目和4个市管工程项目,共计60个项目。重点对项目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无证施工、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实体安全隐患和工资拖欠隐患情况,以及涉及施工安全稳定的其他重点内容,进行了深入检查。共发现项目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355起,实体安全隐患278项,农民工工资拖欠隐患11项;对35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经理共记242分,对其中4名项目经理1次记满12分。
  二、安全管理行为情况
  (一)建设单位情况
  本次督查共发现建设单位不同程度存在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不到位、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不到位等32起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其中,江津区滨利•汇金中心三期项目(建设单位为重庆滨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存在未检查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情况并督促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未按规定参与项目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未制定项目总体风险管控方案的突出问题。
  (二)施工单位情况
  本次督查共发现施工单位不同程度存在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不到位、危大工程管理不规范等264起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其中,下列项目施工单位存在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突出问题:
  1.江北区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综合大楼项目(施工单位为四川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项目经理未及时开展周检排查处置现场安全隐患,项目专职安全员未有效开展安全生产日检工作,项目危大工程动态辨识机制未有效实行等突出问题。
  2.南岸区山水逸城A71-1地块项目(施工单位为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存在项目经理未及时开展周检排查处置现场安全隐患,项目专职安全员未有效开展安全生产日检工作,危大工程专项方案不能有效指导施工等突出问题。
  3.九龙坡区保利金香槟(F1号楼、D001号地下车库及边坡支护)项目(施工单位为福建省永泰建筑工程公司),存在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不到位,项目经理未建立、落实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危大工程专项方案未交底、未验收到位等突出问题。
  4.永川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永川人才基地梧桐苑项目(施工单位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存在项目经理未及时开展周检排查处置现场安全隐患,项目专职安全员未有效开展安全生产日检工作,危大工程未按照专项方案进行施工等突出问题。
  5.大足区金科中央公园城2地块二期一标段7#-13#楼、M2、Y1#楼及对应部分D1#车库项目(施工单位为中国建筑土木建设有限公司),存在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履职不到位,危大工程、高处作业和临时设施安全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6.巴南区碧桂园.渝南首府(三期)21-1#、21-2#、22#至25#楼、地下车库项目(施工单位为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履职不到位,高处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7.经开区金科.博翠园F13-3/01地块项目(施工单位为重庆海博建设有限公司),存在项目经理未及时开展周检排查处置现场安全隐患,项目日周月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8.石柱县银河天街项目(施工单位为重庆市巴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不到位,项目经理未及时开展周检排查处置现场安全隐患,项目危大工程动态辨识机制未有效实行等突出问题。
  9.万州区时代广场一期C组团项目(施工单位为重庆市亚东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不到位,项目经理未有效监控危大工程管理,项目专职安全员未有效开展安全生产日检工作等突出问题。
  10.秀山县第一中学校多功能教学楼项目(施工单位为重庆市吉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项目经理未建立、落实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有效监控危大工程管理,项目专职安全员未有效开展安全生产日检工作等突出问题。
  11.南川区泽京•第三大道A地块29号楼项目(施工单位为重庆建工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存在未建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制度,项目专职安全员未有效开展安全生产日检工作,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12.綦江区奥园金澜湾一期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为广东蕉岭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未建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制度,项目经理未有效监控危大工程管理,项目专职安全员未有效开展安全生产日检工作,危大工程专项方案未交底、未验收到位等突出问题。
  13.铜梁区晶山•LOMO 1#B座、1#C座、2#商业项目(施工单位为四川省川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项目经理未建立、落实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专职安全员未有效开展安全生产日检工作,未对项目人员安全违规行为予以纠正等突出问题。
  14.江津区滨利•汇金中心三期项目(施工单位为重庆松龙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存在项目危大工程动态辨识机制未有效实行,危大工程未按照专项方案进行施工,企业、项目安管人员对项目危大工程施工安全检查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三)监理单位情况
  本次督查共发现监理单位不同程度存在监理履职不到位等共59起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其中,武隆区职业教育中心改扩建工程项目(监理单位为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存在监理人员不到岗履职,未建立安全监理责任制,未对危大工程实施安全监理等突出问题。
  三、实体安全隐患情况
  本次督查共发现项目存在278项实体安全隐患。其中,下列项目安全隐患较多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1.江北区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综合大楼项目(施工单位为四川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洞口防护不到位,悬挑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存在高坠和坍塌隐患。
  2.南岸区山水逸城A71-1地块项目(施工单位为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悬挑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模板支架搭设不规范,存在坍塌隐患。
  3.九龙坡区保利金香槟(F1号楼、D001号地下车库及边坡支护)项目(施工单位为福建省永泰建筑工程公司),人工挖孔桩施工安全设施设置不到位,施工临时用电不规范,存在高坠和触电隐患。
  4.永川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永川人才基地梧桐苑项目(施工单位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模板支架搭设不规范,违规使用淘汰落后技术梭槽,存在坍塌隐患。
  5.大足区金科中央公园城2地块二期一标段7#-13#楼、M2、Y1#楼及对应部分D1#车库项目(施工单位为中国建筑土木建设有限公司),模板支架搭设不规范,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人员无证驾驶施工升降机,存在坍塌和高坠隐患。
  6.巴南区碧桂园.渝南首府(三期)21-1#、21-2#、22#至25#楼、地下车库项目(施工单位为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模板支架搭设不规范,塔吊基础积水,存在坍塌隐患。
  7.经开区金科.博翠园F13-3/01地块项目(施工单位为重庆海博建设有限公司),施工临时用电不规范,临边防护不到位,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存在触电、高坠和坍塌隐患。
  8.石柱县银河天街项目(施工单位为重庆市巴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卸料平台搭设不规范,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存在坍塌隐患。
  9.万州区时代广场一期C组团项目(施工单位为重庆市亚东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临边防护不到位,脚手架剪刀撑搭设不到位,存在高坠和坍塌隐患。
  10.秀山县第一中学校多功能教学楼项目(施工单位为重庆市吉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临时用电不规范,模板支架搭设不规范,板房未采用阻燃材质,存在触电、坍塌和火灾隐患。
  11.南川区泽京•第三大道A地块29号楼项目(施工单位为重庆建工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卸料平台搭设不规范,脚手架连墙措施不到位,塔机基础积水,存在坍塌隐患。
  12.綦江区奥园金澜湾一期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为广东蕉岭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塔机基础未回填夯实,脚手架连墙措施不到位,临边防护不到位,施工临时用电不规范,存在坍塌、高坠和触电隐患。
  13.铜梁区晶山•LOMO 1#B座、1#C座、2#商业项目(施工单位为四川省川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脚手架水平剪刀撑搭设不到位,临边防护不到位,施工升降机安全装置失效,存在坍塌和高坠隐患。
  14.江津区滨利•汇金中心三期项目(施工单位为重庆松龙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模板支架搭设不规范,存在坍塌隐患。
  四、工资拖欠隐患情况
  本次督查共发现项目不同程度存在未落实一金三制、未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劳务用工管理不规范等11起行为。其中,下列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存在农民工工资拖欠隐患突出问题:
  1.江北区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综合大楼项目(建设单位为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巴南区碧桂园.渝南首府(三期)21-1#、21-2#、22#至25#楼、地下车库项目(建设单位为重庆天玺泰置业有限公司),均存在项目建设单位未落实工资款分账管理的突出问题。
  2.綦江区奥园金澜湾一期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为广东蕉岭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存在项目施工单位未实行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的突出问题。
  3.永川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永川人才基地梧桐苑项目(施工单位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石柱县银河天街项目(施工单位为重庆市巴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均存在项目施工单位未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的突出问题。
  4. 万州区时代广场一期C组团项目(施工单位为重庆市亚东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存在项目施工单位劳务用工管理不规范的突出问题。
  五、处理意见
  (一)全市通报批评
  对督查发现存在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参建项目存在实体安全隐患等问题的重庆滨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永泰建筑工程公司、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土木建设有限公司、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海博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市巴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亚东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吉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建工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广东蕉岭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川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松龙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共16家企业,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二)纳入不良记录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管理信用信息发布行为的通知》(渝建发〔2015〕5号)规定,对违法违规情节较严重的四川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永泰建筑工程公司、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土木建设有限公司、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海博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市巴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亚东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吉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建工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广东蕉岭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川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松龙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共15家企业,纳入不良行为记录12个月。
  (三)屏蔽入渝信息
  按照《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36号)等规定,对违法违规情节较严重的四川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永泰建筑工程公司、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土木建设有限公司、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蕉岭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川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共9家企业,屏蔽企业入渝信息12个月。
  (四)项目经理记分
  相关区县城乡建委(建设局)要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建发〔2015〕35号)要求,严格落实项目经理记分各项后续处置工作。其中,对永川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永川人才基地梧桐苑项目,垫江县尚品今典项目1-3号楼、6-36号楼及2号地下车库项目,梁平区梧桐郡1#、2#、3#、4#、5#、6#、7#、8#、门禁、车库项目,以及江津区锐升•凤凰城二期A组团项目的4名1次记满12分的项目经理,要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更换,并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另行处理。
  六、工作要求
  相关城乡建委(建设局)要督促督查发现存在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实体安全隐患、工资拖欠隐患等问题的项目参建单位立行整改、消除隐患,并按期报送整改情况到项目监督机构。各区县城乡建委(建设局)要强化监督、严管重罚,加强问题整改的督办落实,按期将项目整改情况和当地处罚情况报送市住房城乡建委。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引以为戒,落实责任,压事故、保安全、促稳定,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稳定形势持续向好。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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