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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12月份“安管人员”考核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1-11作者:来源:

吉建安〔2018〕106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年度考试计划安排,12月15日省住建厅在长春工程学院组织了第十次“安管人员”考核,绝大多数考生能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认真完成考试。但仍有3家企业所属考生存在替考行为,5家企业所属考生存在违纪行为,现将违纪企业及替考、违纪人员名单通报如下: 1.中鼎智能化工程(吉林)有限公司(替考) 张天通 杨 升 2.吉林辉煌建设有限公司(替考) 张丽丽 3.吉林省和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替考) 梅立民 4.吉林市浩扬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胡毓麟 李权倬 5.长春诚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张建伟 6.吉林省汇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韩国荣 7.吉林省铂安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陈 乔 8.吉林大巢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张 楠 考核当日,替考和违纪人员相关信息已被录入《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替考人员三年、违纪人员一年内将禁止申报“安管人员”资格考试。责成中鼎智能化工程(吉林)有限公司和吉林市浩扬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两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替考和违纪行为于2019年1月10日前向省厅安全处做出书面说明,逾期未到省厅说明情况的单位,省厅将按照规定,予以企业一年之内禁止申报“安管人员”资格考核处罚。 各单位要对号入座、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2月28日 抄送:各施工企业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8年12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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