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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1作者:来源:

黑建函〔2018〕764号 各市(地)、县(市)住建系统归口各单位,龙江农垦集团、森工集团住建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建办人〔2018〕6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自2018年12月13日起,停止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发放工作,《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建人〔2012〕19号)中相关规定不再执行。待住建部出台相关政策后,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二、原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依然有效,相关证书的补办、变更、调转等事宜仍按原渠道办理。 三、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取得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岗位证书有效期统一延续至2019年12月。如因企业名称变更、人员调转,或出省参加招投标活动和工程建设等需要,请相关企业自行到省住建厅行政审批处更换全国统一证书。 特此通知。 附件: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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