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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2作者:来源:

汉市住管纪组发〔2018〕7号

中共汉中市纪委驻市住房和城市管理局纪律检查组

关于加强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2019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营造文明、健康、清廉、和谐的节日氛围,确保风清气正过“两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廉洁意识。局属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两节”期间纠正“四风”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做到早部署、早提醒,督促党员干部崇廉尚俭、文明过节。要加强《关于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汉市住管党组发〔2018〕22号)等三个专项整治文件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通过党员会议、警示教育、以案说法等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增强廉洁自律自觉性,杜绝节日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气氛。

二、严明纪律要求。节日期间,要严防“节日病”。严禁违规组织和参与“一桌餐”、“老板家宴”活动;严禁用公款购置和收送会员卡、代金券;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相互走访、宴请;严禁收受或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利用过节名义乱发钱物、滥发津贴补贴和福利;严禁公车私用和借用占用下属单位车辆;严禁借学习考察等名义公款旅游;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大操大办婚丧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三、坚持以上率下。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既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又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过节。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防止出现各类不廉洁行为。

四、严格执纪问责。局监察室要在节日期间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手段,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出现“四风”问题的,一律严查快办,绝不姑息;对工作失责失察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

 中共汉中市纪委

驻市住房和城市管理局纪检组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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