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建科〔2019〕2号 各市(地)住建局(委),北大荒农垦集团、龙江森工集团,各相关单位: 按照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4部委《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增补版)》(简本)的通知》(环固体〔2018〕167号,以下简称有机污染物实施计划)要求,逐步淘汰六溴环十二烷及含六溴环十二烷阻燃保温材料,自2021年12月26日,禁止六溴环十二烷(HBCD)的生产、使用和进出口,以减少或消除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带来的环境和健康风险。为落实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将有机污染物实施计划有关规定广泛通知到辖区发泡聚苯乙烯保温板和挤塑聚苯乙烯保温板生产企业,将有机污染物实施计划全文张贴在工地现场和辖区主要检测单位现场,引导企业深刻认识六溴环十二烷及含六溴环十二烷阻燃保温材料的负面作用,推动企业逐步淘汰含六溴环十二烷阻燃保温材料。 二、各地要加大替代技术研发力度,重点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技术优势,开展相关替代产品的研发。积极发掘替代六溴环十二烷阻燃材料添加剂,组织推荐六溴环十二烷替代品纳入全省推广使用建筑节能产品目录。加大示范推广使用力度,确保在时限内实现完全替代。 三、要扩大宣传效果,将逐步淘汰六溴环十二烷的有关要求作为年度节能宣传周重要宣传内容。推动辖区各检测单位研究检测六溴环十二烷的测试方法,引进检测设备,为开展六溴环十二烷含量限值管理做好技术储备。 附件: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