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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调研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组图)

发布时间:2019-01-17作者:来源:

调研组在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七星路小区与各方座谈

调研组在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七星路小区实地走访

调研组在南宁市南湖公务员小区与各方座谈

调研组在南宁市南湖公务员小区实地走访

1月9日至10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派出由设计处、房产处、自治区房改办、广西建科院等组成的调研组到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七星路小区、广西大学教职工住宅小区、自治区发改委住宅小区、南宁市南湖公务员小区调研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地了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现实情况和群众需求。 调研组在实地走访中,详细了解住宅建设时期、结构、楼间距、住户群体等情况,与四个小区所属单位负责人、物业、群众代表举行座谈,详细解读自治区已出台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政策,重点介绍了适用范围、申请条件、审批手续、补贴措施、建设要求和有关注意事项,了解各方诉求,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并对各方在加装电梯工作落实中遇到的疑问进行了解答。 据了解,为改善居住在无电梯住宅中的群众出行条件,提高居住品质,我区从2017年开始探索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通过赴广东、四川等地调研考察学习,并结合我区调研实际,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于2018年12月6日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和财政厅联合印发,打响了全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第一枪。《意见》印发后,引起了区内外巨大反响,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肯定和支持,但具体推进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 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着制度不完善、缺乏经验、群众了解不足等问题。最突出和现实的问题就是群众意见难统一,高层住户上下楼不方便,加装意愿强烈;低层住户因费用、采光等原因主动性不强,甚至反对加装。呼吁小区所属单位和物业加强宣传和协调,住户间加强沟通、互相理解,促成电梯加成,改善群众生活。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主体为住宅业主,业主自愿是前提。加装电梯项目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全区全面推进该项工作还有待各市相关配套政策细则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各市应在指导意见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出台相关实施细则,2019年3月底前启动一批试点项目。下一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将进一步完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制度,督促各地市启动试点项目和出台实施细则;各地市应在试点中进一步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以便更科学地制定出台实施细则,同时应加强宣传力度,增进群众对相关政策和有关困难的了解。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宁市城乡建委、房产局、规划局、质监局、行政审批局、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及青秀区建设局、高新区建设房产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一同参加调研。(李远哲 秦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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