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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搭建省级农村室内户厕改造技术服务指导平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9作者:来源:

黑建村〔2019〕3号 各市(地)、县(市、区)住建局,七台河城管局、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农委: 为科学推进我省农村室内户厕改造工作,进一步落实全省农村室内户厕改造技术标准,提高改厕质量,发挥省级技术服务指导优势,按照省委省政府农村改厕专项小组整体工作部署,决定以黑龙江省寒地建筑科学研究院为主搭建农村室内户厕改造技术服务指导平台,具体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及内容 (一)服务对象 承担全省农村室内户厕改造任务的各县市主管部门及技术服务机构,已在或拟在黑龙江省内承接农村室内户厕改造工程设备生产企业或施工企业。 (二)服务内容 1.加强技术标准宣贯。结合我省地域特点,围绕农村室内户厕改造施工技术、改厕产品质量定期组织开展宣传培训,提升施工队伍的改造技术水平,掌握技术标准,规范施工行为。 2.完善改造技术标准体系。及时掌握各地改造施工过程中技术难题,并提供科学可靠的技术路径。加强改厕技术、改厕流程协调性,完善改造技术标准体系,将改厕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到实际施工改造中。 3.加强室内改厕产品和技术交流推广应用。定期组织室内改厕产品和改厕技术交流会,推介成功的改厕经验做法、成熟技术和适用产品,促进各地加强学习交流,扬长补短,科学选择适合本地区的技术模式和推广路径,提供实用乐用价优产品,为农村改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加强产品和技术信息备案管理。为准确有效掌握我省已(拟)投入农村改厕市场的产品、技术,及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服务,为改厕产品、技术拓宽市场,已在或拟在黑龙江省内承接农村室内户厕改造工程设备生产企业或施工企业施行备案管理,对于备案企业不设门槛和限制条款,备案成功的企业,将在平台公示推广。 5.进行室内改厕质量抽检。省住建厅将委托黑龙江省寒地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不定期对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改厕设备和施工标准进行随机抽检,对于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及企业亮黄牌,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清除技术平台。 二、改厕产品和信息备案内容、要求及流程 (一)备案内容 1.设备实物:包括改厕施工所涉及的厕具、管材、化粪池、配套器材等实物产品。 2.改造施工企业信息: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材料、从事改厕相关业绩佐证材料等。 3.设备产品认证信息:包括与产品相关的国家、地方或企业标准、产品说明书、出厂检测报告与合格证、第三方检测、鉴定或评估报告等。 (二)备案流程 农村室内户厕改造设备与施工技术备案共有四项基本流程: 1.申请备案。申请备案企业填报企业产品备案申请表(见附件)。 2.样品送检。备案企业将样品送至黑龙江省寒地建筑科学研究院(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60号),可申请产品检测(初次检测不收取费用),同步递送相关佐证材料。 3.完善备案监管档案。建立备案档案,完善企业和产品信息。 4.信息发布。对检测和备案合格的企业将在黑龙江省寒地建筑科学研究院官网公示(http://www.hdjz-kj.com)。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市(地)、县(市、区)农村室内户厕改造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协调工作,鼓励当地改厕企业加入改厕技术服务平台,备案企业信息,配合做好省级随机抽查工作,落实整改主体责任。 (二)各地要自觉加强施工质量监管,参照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监管程序,建立施工监理制度,做好开工初期、施工中期和竣工前期质量抽查抽检工作。 (三)加强改造竣工验收管理,建立改造台账与验收档案资料,验收档案资料应包括产品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户厕改造方案与图纸、施工隐蔽图文记录等。 政策咨询电话: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 赵哲 0451-53631319 企业备案电话:省寒地建筑科学院 林峰 13349300123 省寒地建筑科学院 朱广祥 13603682230 省寒地建筑科学院 陈建华 18604517507 附件: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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