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制定中的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规划是落实广东省“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的重要政策文件。记者23日从省人大环资委获悉,省人大常委会在规划制定过程中提前介入,省政府专门就规划制定工作向省人大常委会做报告。这是省政府第一个重大决策出台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的事项。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中央专门出台有关实施意见,对落实三中全会《决定》的改革部署作出制度设计。去年,我省首次探索将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作为出台前省政府向省人大报告的重大决策事项。经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并报省委同意,省政府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列入省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衍诗担任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规划审议专责小组组长,聘请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勇为专家组组长。
在规划制定过程中,省人大环资委提前介入,与政府相关部门保持信息互通,两次组织专家组赴韶关、清远市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11场,广泛听取两市政府及职能部门,规划区所涉全部7个县(市、区)、22个镇中14个镇(占64%)政府及部门和人大代表,规划区14个行政村干部村民代表,专家和社会组织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为省人大常委会高质量审议提供科学依据
为了进一步提高规划制定的科学性,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还听取了省政府《关于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总体规划的报告》,从保护区名称及政策法律适用、规划区群众生产生活安置、生态补偿等9个方面提出审议意见。
省人大环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做好规划后续跟进工作,推动审议意见的研究吸纳,推动规划科学制定和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高起点、高质量建设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