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建质〔2019〕3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监理企业: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8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表的通知》(建办市函[2019]5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为保证我省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表的质量,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辖区内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做好统计报表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审核和汇总辖区内的统计数据,须在2019年4月5日前将本辖区的统计汇总表加盖公章报送至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必须如实填报各项统计数据,并按《通知》要求于2019年3月20日前完成网上上报和书面报表加盖企业公章,按属地管理原则报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地(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三、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所报送材料要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对虚报、漏报、瞒报、迟报的监理企业,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罚,对拒报的工程监理企业予以本年度信用评价为D级。 四、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每季度的5日前将本辖区内的监理企业资质动态管理情况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五、各监理企业上报的纸质材料,封皮加盖企业公章,经属地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一)目录; (二)监理统计人员登记表(附件2); (三)吉林省工程监理企业动态检查表(附件3); (四)监理企业2018年完成合同情况一览表(附件4); (五)财务资产负债表; (六)财务损益表; (七)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八)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基本情况;(网上系统下载) (九)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人员情况;(网上系统下载) (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业务情况;(网上系统下载) (十一)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财务状况。(网上系统下载) 附件:1.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8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表的通知(http://www.mohurd.gov.cn/wjfb/201901/t20190125_239318.html) 2.监理统计人员登记表 3.吉林省工程监理企业动态检查表 4.监理企业2018年完成合同情况一览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