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住建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通知公告 >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燃气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燃气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13作者:来源:

吉建城〔2019〕7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用局、城市管理(执法)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用局、城市管理(执法)局、房产局:   入冬以来,我省已出现多起涉燃气、煤气安全事故,为全面落实景俊海省长、吴靖平常务副省长、侯淅珉副省长的重要批示,深入汲取教训,梳理总结案例,举一反三,在全省范围内组织燃气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专项行动,真正把隐患消除掉,把事故遏制住,把安全巩固好,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广大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春节。现就开展燃气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城镇供气安全工作的认识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上来,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将供用气安全监管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深入分析冬季燃气安全管理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燃气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压实责任,严防死守,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一)立即全面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从1月25日开始,利用一个月时间,在全省组织开展燃气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   一是要全面检查管道燃气企业燃气管道、阀井、小区内调压设施、燃气户外公共管道是否松动、锈蚀等安全隐患。   二是要全面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和居民用户燃气燃烧器具是否完好,是否超过使用年限,燃气灶具是否自带熄火保护装置;燃气热水器安装是否履行程序,安装是否规范安全,连接软管是否定期更换,与热水器、壁挂炉连接部位接口是否泄漏;户内是否存在私拆私改燃气设施行为。   三是全面检查工商业用户是否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教育是否落实,使用是否规范,燃气灶具是否完好,连接软管是否泄漏,通风设备工作是否正常,燃气报警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四是全面检查冬季气侯变化,涉土壤冻胀对燃气(包含液化天燃气、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设施设备等薄弱部位。   总的要求要做到,每一所燃气场站、每一个燃气储罐、每一条燃气管线、每一栋燃气居民楼、末落实入户安检的居民用户,都实行全覆盖、立体式、无死角地清理排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不打折扣、不走过场、取得实效。要通过燃气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二)做好全面提升城镇燃气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各地燃气管理部门要按照《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建质[2005]106号)和《吉林省城市镇燃气重大事应急预案》(吉建城[2016]86号)的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城镇供气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职责、确定程序,加强应急响应和保障能力建设,建立城镇供气系统安全应急救援体系,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发生,将灾害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要切实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配备安全生产必需的设备、仪器和防护器具,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正常生产运行。   (三)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供气企业要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严格控制工艺运行和管网供气安全。根据《城镇燃气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等要求,科学组织运行和维修养护。要加强节日和重要时段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的管理工作,建立专业化、正规化的巡检抢修队伍,对管线(网)周围有地下空间的要重点巡视,制定各种意外情况下的抢修预案。对管网要做到管清、管住、管好,实施有效的动态管理。对运行多年、老化和发生过重大事故的管段必须进行评估,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运行。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燃气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分管领导要亲自抓,明确分工、周密部署、层层落实责任。要加强对本地区的督促指导和调度,确保燃气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专项整治行动有序高效开展。   (二)落实“清单式”治理。各地要将排查发现的问题形成清单,每个问题都要明确具体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具体负责人,完成一个消号一个,确保排查到位、整改到位。对暂不具备整改条的,要采用加密检查频次、增加监控点以及重点部位实施钻孔检测等手段,提高管道安全运行管控能力,确保管道监护运营安全。   (三)建立长效机制。要充分利用智能、数字化、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建立城市燃气管网智能监管系统(燃气泄漏监控、流量与压力监控、远程视频监控),通过实时数据采集、GPS定位、信息采集、分析评估、报警、及时处理等手段,把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居民用户采取推广使用高、新技术产品,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自闭阀和金属包覆软管等设施设备,减少燃气事故的发生。实现我省燃气行业管理,从被动处理事故向主动防护管理模式转变。   (四)加大城镇供气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宣传城镇供气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有效的管理措施,要及时对重大、特大供气事故予以曝光。企业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岗位技能,落实岗位责任。加大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让广大群众了解供气安全知识,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五)督查检查。从2019年1月28日开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聘请专家组织检查组对各地落实排查和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月24日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住建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住建法治网 zjfz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联系邮箱:zjzixunw@tom.com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