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住建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创先争优 > 北京:拖欠工程款将不允许开工新建项目

北京:拖欠工程款将不允许开工新建项目

发布时间:2019-02-13作者:来源:

  记者22日从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了解到,《关于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工程款结算和支付相关要求的通知》日前制定并下发。通知要求从源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如拖欠工程款将被列入黑名单,将不允许开工新建项目。

  通知要求,严禁拖欠工程款,对经人民法院认定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应当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对其新建项目,不予批准开工。属于政府投资工程的,不得要求施工单位以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

  通知明确了过程结算的内容,规定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或工程进度结算并支付工程款。

  此外,北京市将建立建设单位信用承诺制。今后,还将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查处力度和强化信息公开,规范建设单位工程款结算和支付行为。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住建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住建法治网 zjfz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联系邮箱:zjzixunw@tom.com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