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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全市智慧小区建设情况的通报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2-13作者:来源:

渝建〔2019〕51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2018年度全市智慧小区建设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智慧小区建设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的重要举措,是市委、市政府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的重要组成,是提高我市城市品质和社区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城乡智慧建设工作方案》(渝建〔2016〕505号)、《智能建设工作方案(2018-2020年)》(渝建〔2018〕667号)的工作部署,我委积极推进全市智慧小区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18年度全市智慧小区建设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8年3月,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市城建开发办发布了《关于申报2018年重庆市智慧小区的通知》(渝建〔2018〕120号)(以下简称申报通知),正式启动我市智慧小区建设工作,围绕开展专题调研、强化统筹指导、出台激励政策、组织动员部署、建立评价机制、扩大宣传引导、培育智慧产业等方面系统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鼓励和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参与智慧小区建设,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积极主动做好本地区智慧小区组织申报工作,通过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共同推进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参与,2018年我市共打造智慧小区60个,建筑面积1021万m2,超额完成年初制定的打造50个智慧小区的目标任务。其中一星级32个,占53%;二星级24个,占40%;三星级4个,占7%。
  根据申报通知要求,2018年度主城各区打造2个以上智慧小区,非主城各区县打造1个以上智慧小区。截止2018年12月底,两江新区、渝北区、巴南区、涪陵区、永川区、合川区、江津区、璧山区、大足区、梁平区、云阳县、石柱县等12个区县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大渡口区、北碚区、经开区、万州区、开州区、南川区、黔江区、潼南区、荣昌区、垫江县、忠县、丰都县、巫山县、巫溪县、酉阳县等18个区县圆满完成目标任务;渝中区未足额完成目标任务;九龙坡区、高新区、双桥经开区、长寿区、万盛经开区、綦江区、铜梁区、武隆区、奉节县、秀山县、彭水县、城口县等12个区县零完成目标任务,各区县打造智慧小区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在2018年全市智慧小区打造过程中,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充分发挥行业引领作用,积极率先打造智慧小区,其中金科地产打造14个,龙湖地产、鲁能地产、碧桂园地产各打造4个,鸥鹏地产、贵博地产各打造3个,恒大地产、东原地产、首创地产、北辰两江置业、澳海地产各打造2个。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专题调研,发展路径清晰明确
  市城建开发办全面收集和研究中央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智慧小区相关政策,逐项梳理,对标对表,找准推动智慧小区专项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点;带队赴北京、乌海、深圳、广州、福州等国内先进城市开展智慧小区专题调研,系统学习智慧小区政策、激励措施、技术标准、示范工程建设及运营等情况,同时赴两江新区、渝中区、永川区、合川区等区县专题调研智慧小区试点项目建设情况,总结智慧小区试点项目建设经验,摸清我市智慧小区发展存在问题,以提升业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核心,兼顾政府和物业需求,实行新建智慧小区+既有住宅小区智慧化改造双管齐下的发展路径,有效指导我市智慧小区建设。
  (二)强化统筹指导,项目实施加快推进
  市城建开发办组建了智慧小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做好智慧小区顶层设计工作,研究制定智慧小区专项实施方案,明确了总体目标、实施步骤和重点工作;充分发挥统筹指导作用,组织部署专项推进会,研究出台激励政策,积极动员各方参与智慧小区建设,建立督查工作机制,项目实施加快推进,高效推动全市智慧小区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责任落实,示范效应快速呈现
  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对智慧小区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科学部署和跟踪督导,加强责任落实,大力推进全市智慧小区建设。其中两江新区建设局高度重视智慧小区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构、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工作目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同抓,全员参与配合,通过开展基层调研、落实激励机制、举办观摩会、加大宣传引导等举措高效推进智慧小区建设工作。2018年,两江新区共计完成打造10个智慧小区,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四)出台激励政策,行业积极性得到有效调动
  一是制定发布智慧小区项目资本金、项目预售金监管及企业诚信加分激励政策,其中在项目资本金监管额度方面一星级下浮15%,二星级下浮30%,三星级下浮50%;在项目预售金监管额度方面多层建筑(1-8层)智慧小区下浮2%,高层建筑(9层及以上)智慧小区下浮5%;在开发企业信用综合测评良好行为记录方面,每实施1个智慧小区可增加2分。二是将二星级智慧小区作为装配式建筑资金补助的前置条件,充分借力装配式建筑激励政策助推智慧小区发展,对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达到65%以上,满足国家绿色建筑一星级以上或重庆市绿色建筑银级以上,住宅项目满足二星级智慧小区相关要求的综合示范工程,按照示范建筑面积2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1000万元。三是将一星级智慧小区主要技术纳入绿色生态住宅(绿色建筑)小区的智能化要求,积极促进生态小区和智慧小区的融合发展。通过以上组合激励政策,有效调动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参与智慧小区建设。
  部分区县因地制宜,创造性的提出了有力的配套政策,例如开州区创新智慧小区推广机制,将智慧小区相关技术要求纳入土地出让条件,有效借助市场机制加快推进智慧小区建设。
  (五)积极动员部署,舆论氛围逐渐形成
  市城建开发办分别组织召开主城、渝西、渝东南和渝东北四大片区智慧小区建设工作推进会,举办了全市智慧小区建设工作现场观摩会,统一部署与推进全市智慧小区建设。通过现场学习和亲身体验,全市建设各方对智慧小区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和全面的理解;同时通过重庆第六届房地产博览会、首届智慧社区发展论坛等活动,充分依托报刊杂志、电视台、网络、微信等多种传媒方式加大智慧小区宣传,为智慧小区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行业和民众对智慧小区的认知度得到有效提升。
  (六)狠抓龙头企业,实施能力不断提升
  市城建开发办组织全市十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召开智慧小区建设座谈会,并通过重庆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大督查大执法行动等多种方式、多种场合,从政策、技术、市场等维度对智慧小区专项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和积极引导,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参与智慧小区建设,不断提升智慧小区实施能力。其中金科、龙湖、鲁能、碧桂园等房地产开发企业高度重视智慧小区建设,充分整合行业优势资源,积极组建专业团队,专项推进智慧小区工作,在市住房和城乡建委颁布的重庆市《智慧小区评价标准》基础上调整和完善企业标准,不断提升企业智慧化实施能力,有效推动我市智慧小区建设。
  (七)建立评价机制,评价工作高质量推进
  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以提高小区居住品质和业主智慧体验为导向,研究构建了重庆市智慧小区评价指标体系,编制了重庆市《智慧小区评价标准》,开展了系列技术培训和标准宣贯;配套制定了智慧小区申报指南、评价工作流程、评价规则等制度,构建了评价专家库;建立了对项目合规性、资料完整性等方面的形式审查制度,对项目智慧化设计方案与专项施工图进行核查的设计评价制度;对项目智慧化实施质量进行技术指导的动态监管制度;对项目建设内容和运行效果进行现场核查与检验的竣工评价制度,评价结果采取专家负责制,评价专家根据专业匹配和专家回避的原则从专家库中随机抽选,专家根据评价标准技术要求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项目进行客观公正评价。形成了涵盖形式审查、设计评价、过程指导、竣工评价等全过程评价工作机制。
  (八)培育智慧产业,配套实施能力不断强化
  积极培育智慧小区建设相关产业,强化配套实施能力,为智慧小区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与产业支撑。重点培育智慧门禁、智慧安防、智慧平台等智慧产品,积极引进浙江大华、杭州海康威视、北京千丁互联等国内知名企业,大力培育重庆瑞坤、重庆川仪、重庆天智慧启等本地智慧企业,目前已形成30多个门类,200余家智慧企业,智慧产业链初具规模,为我市智慧小区发展提供了重要产业支撑。同时积极引导和培育智慧小区咨询服务产业,为我市智慧小区建设提供配套服务。
  三、存在问题
  通过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大力推进,2018年全市智慧小区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在推进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重视程度不够,推进不力,导致部分区县智慧小区建设工作进展缓慢。二是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深刻认识智慧小区发展意义,对智慧小区工作持观望态度。三是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评价标准理解深度不够,实施能力有待提升。四是智慧小区的宣传力度不够,行业和民众对智慧小区的认知度有待提高。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大力推进智慧小区建设
  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深刻认识智慧小区建设的重要意义,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委统一部署,大力推进全市智慧小区建设。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组织协调和跟踪督导,狠抓责任层层落实;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充分整合行业优势资源,不断提升智慧小区实施能力,优先选用业主智慧体验度高的技术产品,加快既有智慧小区建设进度,积极拓展新建智慧小区,进一步提高住宅小区智慧化水平和居住品质,积极响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
  (二)加强智慧小区建设质量监管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及时梳理、总结智慧小区建设实践经验,加强智慧小区建设过程监管,切实提高工程实施质量。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进一步加强智慧小区建设项目内部管理,按照设计评价确定的星级和建设内容,保质保量完成智慧小区建设,同时与物业单位做好对接工作,确保智慧小区后期运行效果良好。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应强化智慧小区建设的技术指导和动态监管,加强对智慧小区建设项目实施质量的不定期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督促整改,并及时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委。
  (三)构建智慧小区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相关技术机构研究涵盖设计、施工、验收和运维的智慧小区全生命周期工作管理机制,实现对智慧小区全过程监管;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要进一步完善《重庆市智慧小区评价标准》,研究编制《重庆市智慧小区评价技术细则》,做好标准培训宣贯工作,进一步提升行业智慧化技术水平和实施能力。  
  (四)进一步扩大智慧小区宣传力度
  采取举办智慧小区标准宣贯会、智慧小区现场观摩会及展会等多种方式,充分依托报刊杂志、电视台、网络、微信、微博等传媒对智慧小区进行多角度、全方位宣传,进一步提高行业和民众对智慧小区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为我市智慧小区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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