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景目标实现城市固废产生量最小
继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生态城市等之后,“无废城市”建设亦提上日程。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在全国范围内选择10个左右有条件、有基础、规模适当的城市,在全市域范围内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
什么是“无废城市”?作为《方案》的主要落实单位,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明确指出,“无废”并不是没有固体废物产生,也不意味着固体废物能完全资源化利用,而是指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他说,“无废城市”建设的远景目标是最终实现整个城市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和处置安全。
就“无废城市”建设,《方案》提出一系列具体要求。其中,《方案》鼓励试点城市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行为,以及无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利用与处置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