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提升绿色生态居住小区规划建设水平,强化绿色、集成技术产部品的应用,提高绿色生态居住小区的性能品质、舒适感,省住建厅日前发布通知,就有关事项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指出,要坚持高标准建设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对标《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评价标准》,充分发掘项目的特征特点,建设有特色、高品质的住房,切实提高绿色生态技术应用的认知感知度。把政策规定要求作为基本依据,完善和优化工程规划设计,开展技术审查认定工作。要加强绿色集成技术的应用。充分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效率。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绿色建筑占比应达到95%。全面推广装配式建筑技术,提高项目建设的产业化水平,2019年2月1日起,申报绿色生态居住小区,要提供装配式建筑技术设计、部品构件采购、工程施工约定等资料。切实提高建筑质量寿命。列入禁止目录的技术、产部品,严禁使用。2019年1月1日起,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筑设计,不得采用粘贴式外墙外保温体系。
通知强调,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要有具体、完善的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单位负总责,加强组织协调。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要加强技术交底与管理,切实提高工程质量。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的中期评估,采取资料审查与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中期评估发现有控制性技术指标不符合技术要求或者关键性工程部位3处以上有工程质量不达标的,取消其绿色生态居住小区资格。省建筑节能墙改中心负责绿色生态居住小区的申请受理、资料形式审查、建设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的监督检查,每年12月20日前报送书面报告。2019年2月1日起,我省绿色生态居住小区技术审查、验收工作将按照本通知执行。
来源: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