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市建招发[2018]22号
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及市住建局《延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实施细则(延市住建政发[2018]113号)以及结合我市《清理整顿招标代理中介服务收费实施方案》对各招标企业在办事流程、优化营商环境、代理项目服务收费情况以及招标代理专职人员的市场行为等方面,进行2018年四季度执业行为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招投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企业。
二、检查方式
采取“两随机”方式抽取12家代理企业。
三、检查内容
1、抽查近一年招标代理的成果性文件;
2、招投标代理业务程序,业务流程是否设置合理,是否符合法定招标程序和相关规定;
3、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存在向投标人收取所谓“专家费”、“评标费”等其它不合理乱收费;
4.招投标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备案、归档,是否依法、依规签订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5、是否存在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四、检查时间安排
2018年11月12日至16日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
五、检查工作要求
1、各招标代理企业要高度重视此项检查,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积极配合,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疏理、归纳,并制定出相应整改措施。对规避检查、在检查中弄虚作假和存在问题拒不改正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2、检查组在检查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有关规定,轻车从简,廉洁自律。
延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8年10月28日
2018年下半年招标代理机构基本情况.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