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8]10号),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定了考核方案,细化明确了具体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对全省14个市2017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
今年4月,省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考核通知和考核方案,在各市政府开展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实地核查。省联席会议根据各地自查和实地核查情况,结合国家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反馈意见及省公安、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部门掌握的情况,对各市政府2017年度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和成效进行了考核评议,并报省政府审定,形成了考核评价结果。
我市被评为考核等级A级,并被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