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心《关于开展省内城市“比较效应”的通知》要求,近期,市房管处对窗口所办事项进行认真梳理,并通过查看网页、电话询问等方式逐一与省内其他12个设区市进行比对,涵盖内容包括办理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方面。 通过比较发现,全省13个设区市所办事项在办理流程、申报材料、收费标准等方面基本一致。在承诺时限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我市总体承诺时限较短。 下一步,窗口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2345”改革要求,进一步简化企业登记提交材料和申请文书样式,压缩办理时限,为打造全省最优营商环境做出应有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