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规定,我局对近期申报的8家装饰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组织人员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3月5日至2019年3月20日。
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公众监督、反映。如对所公示的装饰企业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我们对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予保密。
联系单位: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装饰科
联系地址:商丘市神火大道南段116号
联系电话:0370-3390707
邮政编码:476000
2019年3月5日
评审意见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