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直管非住宅公房管理工作,去年年末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市区直管非住宅公房管理的意见》。市公用房产管理处组织学习,认真贯彻落实。 该意见的出台,进一步加强了直管非住宅公房管理工作,有效推进公房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市公房管理处从实际工作出发,宣传发动做到全部覆盖。江南晚报、现代日报分别对《关于加强直管非住宅公房管理的意见》发布的情况进行了专门报道和解读。公房处在单位相关网页、办事窗口向社会公布文件精神和重点内容解读。同时通过EMS邮寄、电话交流、短信发送、上门走访等形式,深入各承租单位定向宣传意见精神和文件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