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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家翔:加快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 助推薄弱村如期脱贫

发布时间:2019-03-19作者:来源:

——江苏省民宗委相关负责人谈推动民族乡村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实现小康,少数民族一个都不能少。民族乡村的高质量发展,对乡村振兴和全面小康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近期,江苏省民宗委制定出台《关于推动全省民族乡村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进一步缩小全省民族乡村特别是苏北经济薄弱村与其他地区的发展差距,推动民族乡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部署。近日,江苏省民宗委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读。
  问:《关于推动全省民族乡村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我省是少数民族散居地区,有1个民族乡和1个享受民族乡待遇的镇、39个民族村,55个少数民族齐全,人口分布呈现大分散、小聚居的特点。近年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大力实施农村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广泛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有了明显改善,民族乡村的基础设施得到持续加强,经济发展步伐加快,社会事业不断进步。
  但由于历史、自然、区位等因素,我省民族村的发展还很不平衡,苏南至苏北地区民族村的综合实力和经济收入,总体上呈现“南强北弱”和“南高北低”态势。特别是苏北地区的部分民族村普遍存在经济基础薄弱、农业结构单一、群众收入偏低等问题,是我省民族聚居地方脱贫攻坚的重点和短板,必须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精准施策,积极应对。
  针对我省民族村的发展现状,我委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部署要求,强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和深入调研,分析研判形势,坚持问题导向,谋划真招实措,从我省发展阶段、少数民族群众需要和现实可能出发,最终形成了《关于推动全省民族乡村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意见》并印发各地贯彻执行。
  问:推动民族乡村高质量发展有哪些重要意义
  答:补齐民族乡村的突出短板,是我省民族聚居地方脱贫攻坚和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策,事关全面建成小康和少数民族群众福祉,对于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要求全省各级民宗部门必须统一思想认识,凝聚智慧力量,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更有力、更集中、更精准的措施,攻坚克难,加快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助推经济薄弱村如期脱贫,奋力谱写新时代江苏民族乡村发展振兴的新篇章。
  问:《意见》提出了哪些主要发展目标?
  答:《意见》提出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少数民族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和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三大目标。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目标是:通过集中力量帮扶,确保到2020年,全面消除村集体年收入低于18万元的经济薄弱村,促进村容村貌显著改善,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达到当地平均水平。
  少数民族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目标是:确保少数民族低收入农户收入增长达到当地农民收入平均增幅,到2020年,少数民族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全部达到6000元以上。
  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目标是:力争到2020年,在全省范围内重点挖掘和打造一批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文化脉络清晰、地域特点显著、民族特色鲜明、示范带动效果强的少数民族特色村镇。
  问:在深化精准帮扶民族乡村基础工作方面,请问有哪些相关举措?
  答:搞好精准排摸工作。与各级扶贫工作部门积极对接,统一识别标准,动态掌握基本信息,确定一批重点帮扶的民族村和家庭。通过信息化管理,实现数据对接和共享。
  做好精准分析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因地制宜,坚持问题导向,要在精准排摸的基础上,运用大数据思维,将民族聚居地方各项发展数据置于全省背景下进行分析。协调各级扶贫工作部门,依托扶贫信息系统进行横向和纵向对比,用数据说话,提升帮扶的精准性。
  开展规划制订工作。由县级民宗部门牵头,协调同级规划、扶贫、发改委、国土、水利、农业等部门单位,围绕本县(市、区)脱贫致富奔小康总体目标和产业发展等规划,按照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要求,依托乡镇资源、产业等方面的优势,结合民族村实际,充分吸纳群众意见,逐村编制科学详实的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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