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迁市建筑业企业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宿建发〔2019〕23号)关于建筑业企业信用修复要求,江苏华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2019年3月19日向我局申请其公司在《关于2018年6-9月份宿迁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的通报》(宿建办发[2018]72号)记6个月的不良记录进行信用修复。经审核,该公司从2018年7月起已及时纠正整改不良行为,半年来无同类现象发生,不良社会影响已基本消除。拟同意将该公司不良记录缩短至:2019年4月1日。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修复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访反映问题,并将对所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期限:2019年3月26日至3月28日(3个工作日) 电 话:0527-84387296 地 址: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793号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