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宿迁市机构改革方案以及市编委会《关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机构编制转隶方案的通知》(宿编办〔2019〕27号)和《关于市水利局职责机构编制转隶方案的通知》(宿编办〔2019〕29号)文件精神,即日起“宿迁市水务局市区供排水工程建设处”更名为“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区供排水工程建设处”,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主 任:时 晓 副主任:周仁东 周小燕 综合科:曹新美(科长) 王 银 李彩风 工程科:郑 帅(科长) 赵 杰 许 默 吴丹阳 刘 瑞 财务科:周小燕(兼科长) 王 宁 建设处继续履行原项目法人责任,推进马陵河综合整治等项目扫尾和智慧系统建设。 特此通知。 中共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