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建基〔2019〕3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直各有关单位:
《黑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布局规划(2019-2035年)》已经省政府审查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依据本规划编制本市(地)、县(市)2019-2035年污水处理设施专项规划,经当地政府批准后实施。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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