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8年6月30日正式实施。为深入宣传该《条例》精神,使各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单位和广大业主了解、熟悉《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自觉履行物业管理法定职责、义务,依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积极支持、参与、配合做好物业管理工作,4月2日,市住建局在宿豫区组织开展《条例》知识讲座。宿豫区各街道物业办主任、社区分管副主任、小区第一书记、业主委员会主任、物业公司经理等近180人参加了讲座。 会上,宿迁市人大法工委立法处处长贾小龙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和意义,并结合案例深层次解读了《条例》的具体内容,对指导实际工作、精准运用条款、提升物管水平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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