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工作,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开展工程造价数据监测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开展工程造价数据监测,通过对工程造价数据的采集、存储、共享、开放和利用,运用现代科技创新监管方式,变人工监管为智能监管、事后监管为实时监管、粗放监督为精准监督,为宏观决策和微观管理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
《通知》明确,省住建厅负责全省工程造价数据监测工作,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任务目标,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编制全省“工程造价数据监测报告”。各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数据监测工作的推进,确保本地区所有工程造价数据纳入监测范围,组织本地区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积极报送工程造价数据,及时做好数据汇总和分析统计工作,编制、发布和报送本地区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监测报告。
省住建厅要求,各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工程造价数据监测工作方案,加强对本地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宣传和督促,及时做好本地区工程造价数据的汇总和统计分析工作。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须实时报送已完成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价等造价成果文件。同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数据报送情况与信用等级评价管理挂钩,对于未报送或者未按要求报送数据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将纳入企业信用记录。
来源: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