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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新动向 配租型公租房+配售型共有产权房

发布时间:2019-04-11作者:来源:

安徽省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新动向 配租型公租房+配售型共有产权房

  记者近日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我省将以配租型的公租房和配售型的共有产权房为主要保障方式,加强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保障困难群体基本居住需求。在今年改革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过程中,我省将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其中,合肥市将继续加强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研究,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并结合实际制定管理办法。

  据了解,我省仍将加大公租房建设和筹集力度,力争年底前在建政府投资公租房全面达到竣工交付条件,配租使用率达97%以上。合肥、蚌埠、安庆等热点城市,要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公租房发展目标和年度计划,鼓励通过配建、购买和长期租赁的方式,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在完善公租房保障方式方面,将实行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并举,实施分类保障,对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合理轮候期内予以保障;加大对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无房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的住房保障力度,解决其阶段性住房需求。

  建好更要管好。今年我省将加强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合肥、淮北、安庆和巢湖市、宿州市埇桥区5个国家级试点市(区),要按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加快推进试点工作,及时跟踪试点情况,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其他省级试点城市的试点工作也要加快推进,全面引领提升全省政府投资公租房运营管理和可持续发展水平。全省还将推进住房保障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和管理,逐步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快信用体系建设。

摘自 《安徽日报》 2019.03.20 记者 何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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