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末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对2019年的房地产政策进行了定调,提出要“因城施策、分类指导,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
此次定调的表述主要有两个显著变化:一是从此前的“分类调控”变为“分类指导”;二是增加了“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这两处变化凸显出中央对2019年房地产调控的脉络。
就2019年中国房地产的发展趋势,《中国新闻周刊》专访了如是金融研究院院长管清友。
中国新闻周刊:2018年末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因城施策、分类指导,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对此,你如何解读?
管清友:从“分类调控”改成“分类指导”,实际上相当于权力和责任下移。过去由中央政府来调控房地产,因此主要的矛盾焦点也都集中在中央政府。现在这样一改,原来“分类调控”的主体是中央政府,现在“分类指导”其实就是因城施策、因地制宜,主体变成地方政府,因此提出要“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其实就是要求每个城市根据自身情况管好自己的房价和市场。
另外,这种变化也体现出,中央越来越明确地意识到房地产的区域分化特点。因此不能“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