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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忻州市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繁峙:扫黑除恶攻势猛!

发布时间:2019-05-21作者:来源:

  本报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专门下发通知要求扎实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

  《通知》指出,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负责、分类施策、长效治理”的原则,围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治理,将城镇小区配建幼儿园办成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水平,切实办好新时代学前教育。其工作任务是:严格依标配建幼儿园。严格遵循有关文件规定,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新城开发和居住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配套建设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予以建设。对已建成小区未规划配套幼儿园的或规划不足、建设不到位的,依据国家及地方配建标准,将配建幼儿园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补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对存在配套幼儿园缓建、缩建、停建、不建、建而不交等问题的,在整改到位之前,不得办理竣工验收相关手续;已建成的小区配套幼儿园经教育、住建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三个月内无偿移交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和使用。小区配套幼儿园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完成移交手续的,住建部门要责成开发单位限期收回,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要尽快为移交幼儿园办理土地、园舍移交及资产登记手续。对已挪作他用的,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收回,并办理移交手续;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后,应当由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对未按规定移交教育行政部门的,要分类施策,根据本地普惠性资源的布局、供给状况、覆盖率情况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幼儿园。已通过划拨形式取得土地的,必须办成公办幼儿园。已通过出让形式取得土地的,可办成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成公办幼儿园的,要及时落实省定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做好幼儿园的土地、房屋登记手续、机构编制、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教师配备等工作。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教育等相关部门要加强资质、管理能力、卫生安全、保教质量等方面的审核,给予相关优惠政策和经费资助,做好扶持与动态监管工作。

  《通知》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治理实效。各县(市、区)要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移交、举办以及收回、补建等作出具体安排,明晰各项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及配合部门,健全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教育、财政等部门联动管理和协调机制,做好配套幼儿园规划、土地供应、园舍设计建设、验收、移交、办园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切实把摸底排查、全面整改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教育行政部门要参与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验收、移交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参与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项目规划布局,对需要补建、改建、新建的项目按程序及时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自然资源部门要根据国家和地方配建标准,统筹规划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将小区配套幼儿园必要建设用地及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按相关规定划拨建设用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筑设计、施工建设、验收备案的监管落实。根据办园性质,办成公办幼儿园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法做好公办教师招聘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公办在园幼儿生均公用经费的年度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机构编制部门要依法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机构设立、教师编制工作;办成民办幼儿园的,民政部门要依法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要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程序,完善治理举措,按照时间节点,平稳有序地推进治理工作,确保摸排到位、操作到位、整改到位、监管到位。要健全部门工作联动、形势研判和应急反应机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将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等不良行为的开发建设单位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对在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造成学前教育资源严重流失等失职渎职行为和违法违纪案件,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据悉,此次我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步骤主要分为全面摸底阶段工作(2019年5月)和集中治理阶段(2019年6月—12月)。针对摸底排查出的问题,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一事一议”“一园一案”的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逐一进行整改,实行销号管理。届时,省、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市、区)自查、摸排、整改等环节加强督导、监督和评估,定期通报各地进展情况,并针对关键环节适时组织抽查,对落实不力、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县(市、区)进行约谈、通报。

  2繁峙:扫黑除恶攻势猛

  本报讯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级干部尽锐出战;瞄准线索深挖彻查,筑牢防线维稳护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繁峙县委县政府高位推进、重拳出击,向黑恶势力发起凌厉攻势。截至目前,该县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恶势力集团1个、恶势力团伙5个,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由市公安机关提级侦办;破获涉恶刑事案件26起,抓获恶势力团伙成员49人,全县重特大刑事发案率同比下降35.61%,治安案件同比下降31.28%,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7个黑恶势力团伙的覆灭,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彰显了繁峙县委县政府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的坚强决心。

  今年以来,繁峙县紧抓大讨论有利契机,根据县域实情创新工作措施,细化实施方案,层层传导压力,做实源头防控,在依法严惩黑恶势力基础上,积极铲除其滋生土壤,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该县探索建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运行机制”加“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重大事项会商会审机制、季度汇报工作机制”的“1+3”制度机制体系,强化了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能力。同时发动全县13个乡(镇)、居民办事处和31个成员单位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状,和969名干部签订公职人员扫黑除恶承诺书,压实了工作责任,为专项斗争顺利开展夯实了组织基础。

  强化依法严惩,保持高压态势。繁峙县政法机关聚焦隐藏较深的黑恶势力,以“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为目标,持续强化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对2018年摸排收集的115条线索以及今年以来摸排收集的31条线索开展详细的核查办理。目前2018年所有线索均已核查办结,今年的31条线索已核查办结6条。公安机关根据线索打掉了以薛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破获刑事案件5起,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深挖彻查,推进反腐打伞。县纪委第十三届四次全会对2019年“打伞破网”、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建立了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严惩涉黑涉恶腐败“七项机制”。同时,聚焦扶贫领域、民生领域腐败问题以及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四类重点问题”,该县把工作重心向基层、农村倾斜,持续强化执纪监督和巡查力度,严查侵害农民利益的农村涉黑涉恶问题。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党纪政务处分10人,组织处理6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有力地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

  加强行业监管,深化源头治理。繁峙县根据县域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繁峙县行业领域监管部门涉黑涉恶线索排查通报制度》,明确了全县行业监管部门工作职责,要求相关职能部门紧密结合工作职责,围绕土地、矿山、建筑、运输、流通、扶贫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黑恶线索摸排,采取有效措施,推进乱点整治,确保监管到位、问题隐患处置到位。

  建强基层组织,铲除滋生土壤。县委组织部和各乡镇党委以建强基层组织为目标,按照《繁峙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提升两年行动方案》要求,对软弱涣散农村党组织开展了集中整治。县委政法委以大讨论为牵引,持续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基层治理成效明显。5月6日,《山西法制报》头版头条以“步步为营筑牢美丽乡村平安屏障”为题对该县岩头乡元山村学习“枫桥经验”创新调解模式进行了专题报道,引发了强烈社会反响,元山村的经验做法在全省范围内被广泛推广。在此基础上,繁峙县将重点人群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作为重点工作推进,高标准开展刑释人员核查登记建档和安置帮教及吸毒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工作,全力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着力夯实维稳基础。(李永春 夏雨)

  学习进行时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紧密结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促进家庭和睦,促进亲人相亲相爱,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促进老年人老有所养,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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