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大外援
法律事务有了帮帮团
“你砍了我家10棵芒果树,树龄都超过10年,每棵树至少要赔1000元。”“我是单亲妈妈,没有多少钱,能不能再少一点?”
3月23日,在三亚市海棠区南田村村委会调解室,一场调解正在进行,参加调解的有法律顾问宿金鑫、法律事务联络员沈坚、“乡贤五老”代表杨楚兴和村干部等人。
“东风村小组张某认为山下的一块地是自家的,而邻居黄某在地上种植了芒果树,张某第一次偷砍了8棵,后来又砍了两棵。”全程参与纠纷调解过程的沈坚说。
事后,黄某报了警。警方认为此事属于民事纠纷,便电话联系法律事务联络员沈坚,要求他们介入处理。“我立即通知宿金鑫,及时联系村干部和乡贤五老代表杨楚兴,于1月的一天登门了解情况。”沈坚说。
长期负责村委会综治工作的沈坚将矛盾双方的基本情况告诉宿金鑫,提醒她循序渐进疏导矛盾,不能只是干巴巴地讲法条,要让双方主动握手言和,才能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在沈坚的协调以及法律顾问、乡贤五老代表、村干部的共同努力下,经过5次调解,双方终于在3月23 日达成调解协议,每棵树赔偿450元,张某先行支付2000元并写下还款协议,这起邻里纠纷得以化解。
近年来,三亚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不断完善优化。2018年,三亚市变1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1名法律顾问+1名法律事务联络员+1个法律顾问服务团”的“1+1+1”法律顾问服务新模式,建立法律事务联络员制度。
“去年,我们出台‘1+1+1’工作机制,重点解决之前工作中存在的痛点问题。”三亚市司法局党组书记许克峥说,法律顾问一般是外来律师,对村(居)底数不清、情况不明,不知从何入手,村里人也把法律顾问视为“有距离”的大律师,不知道怎样寻求帮助。
许克峥认为,在每村(社区)指派一名熟悉情况的工作人员担任法律事务联络员,可以搭建起村(社区)与法律顾问之间的友谊桥梁。法律事务联络员带律师下村入户了解村情民意,搜集并反馈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协助法律顾问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建立法律事务联络员补贴制度,培养村(居)自己的法律明白人,法律顾问联合法律事务联络员共同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