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必须承认的是,直销是合法的经营模式,直销企业也是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企业。直销,作为一种世界通行的销售方式,自进入中国市场以来,一方面极大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创新了营销模式;另一方面也因为追求快速发展等原因,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特别是早期公众对直销与传销的区别缺乏了解,也影响了直销企业的形象。
为了进一步规范直销打击传销,2005年,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正式通过了《直销管理条例》,此条例对规范直销行为,加强对直销活动的监管,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在《直销管理条例》颁布的同时,国务院还出台了《禁止传销条例》,对照两个条例,我们可以看到国家依法保护和支持直销经营,打击传销活动的力度与决心。也正是这两个条例的公布和实施,不仅让我国执法部门规范直销打击传销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同时也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直销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权健的违法行为不但给企业带来了灭顶之灾,也让人们对直销产生了信任危机,这对我国众多从事保健品经销的直销企业是一个沉重的打击。权健的行为是个案还是整个行业的共性问题呢?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典型案例应该给了我们一个权威性的答复,大多数直销企业都是在合法经营,即使有不规范的地方,但是与传销还是有本质的区别,否则“百日行动”中不会一家都没有查出来。
权健事件的确暴露出我国直销企业发展不规范的问题,毕竟人民群众对保健市场乱象一直有反映,有不满,依法规范这个行业也是推动直销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回应人民群众期待的重要手段。
但是,就此将直销一棍子打死,认为“中国的直销企业都是打着直销之名行传销之实”,显然也有失偏颇,至少在法律上是说不过去的。什么是直销?什么是传销?我国有严格的法律规范,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凡事要于法有据,是直销还是传销要依法判断,既不能主观臆断,也不能凭感觉猜测。权健事件以后,一些媒体为了博眼球,说了一些缺乏法律依据的过火话,给这个行业带来了很大的打击,一些保健品企业不敢宣传、不敢正常经营,这无论是对整个行业还是对国家经济发展都是有百害而无一利。
保护企业依法公平有序竞争,是法治国家的本意,客观、理性分析,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舆论环境是媒体的责任。不能让一些不客观的评论、说法,成为整个直销行业规范发展的枷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