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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19-08-16作者:来源:

    8月13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城乡规划委员会主任李公乐主持召开市委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安阳市委城乡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审议通过了10个具体项目规划,安排部署了我市城乡规划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城乡规划委员会副主任靳磊,副市长、市委城乡规划委员会副主任唐献泰,市政协副主席、市住建局局长侯津琪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要高度重视城乡规划工作。规划是城乡建设的基础,是加强城乡管理的依据,是完善城市功能的关键,起着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的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规划工作,先后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为我们做好城乡规划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规划工作的重要论述,持续提升规划工作能力和水平,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会议强调,要科学编制规划。要认真落实新发展理念,尊重客观规律,坚持聘请高水平设计团队,保证规划的前瞻性、战略性、科学性、协调性、可操作性和权威性。要加快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明晰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进行全域统一规划建设,为安阳未来发展留足空间。要完善城市详细规划,动态维护、及时完善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要协同推进专项规划,及时修编完善教育、医疗、文化、养老、体育、市场等各类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要全面开展城市设计,从整体平面和立体空间上统筹城市建筑布局,建立协调统一的城市轴线、城市天际线、城市文脉、城市肌理、城市风格和色彩,凸显安阳城市特色和气质。
    会议强调,要严格执行规划。要强化规划权威,经依法批准的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具有法定效应,必须严格执行,凡是违反规划的行为都要严肃追究责任。要严格规划调整审批,需修改规划的,必须按法定程序进行修改。要监督规划实施,加强批后监管,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市委规委会要加强对全市重大规划工作的总体谋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市委规委会办公室要履行好协调督促职责,全面落实市委规委会的决定事项和工作部署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按照上级部门部署,明确目标要求,落实主体责任。要建立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城市规划会议制度、管理制度,出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要提高规划队伍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保证城市规划质量,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城市,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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