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人类文明发展史,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们党始终秉持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事业蓬勃发展。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建设,着力守护良好生态环境这个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人民群众源自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开创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伟大实践
70年来,我们党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大民心工程和民生工程,不断深化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战略地位不断提升。1973年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召开,环境保护被提上国家重要议事日程。上世纪80年代,保护环境被确立为基本国策;90年代,可持续发展战略被确定为国家战略。进入新世纪,我国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进入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被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建设美丽中国成为我们党的奋斗目标,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驶入快车道。
治理力度持续加大。随着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力度持续加大。上世纪70年代,官厅水库污染治理拉开了我国水污染治理的序幕;80年代,结合技术改造对工业污染进行综合防治;90年代,实施“33211”工程,大规模开展重点城市、流域、区域、海域环境综合整治。进入新时代,我国发布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全面展开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生态保护稳步推进。1956年我国建立第一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978年决定实施“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1981年开启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之后逐步实施保护天然林、退耕还林还草等一系列生态保护重大工程,不断筑牢祖国生态安全屏障。进入新时代,我国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目前,全国已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74个,各类陆域自然保护地面积已达170多万平方公里,中国人民生于斯、长于斯的家园日益美丽动人。
法律法规日益完善。1978年“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被写入宪法,1979年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1989年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我国环境保护工作逐步走上法治化轨道。进入新时代,我国制定和修改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税法以及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法和核安全法等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界定入罪标准,立法力度之大、执法尺度之严、成效之显著前所未有。
公众参与日益广泛。我国坚持发动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人民群众的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不断增强,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日益广泛。1985年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开展“6·5”环境日宣传活动,1990年首次公布《中国环境状况公报》,2007年第一次实时发布环境质量监测数据。进入新时代,我国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拒绝奢华和浪费,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风尚;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让生态环保思想成为社会生活中的主流文化;倡导尊重自然、爱护自然的绿色价值观念,推动形成深刻的人文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