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赚取出租差价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存在的种种乱象,在厦门将被有效遏制。日前,厦门市启动下半年房地产经纪机构双随机检查,并结合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对厦门的中介机构和门店进行集中排查、整治。
6日上午,记者跟随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工作人员随机进入三家中介机构的门店,重点检查相关服务信息是否上墙公示、委托材料是否齐全、有无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等,结果发现,有的门店该公示的内容没有上墙公示,有的房源发布不够规范,有的提供不出业主委托合同,甚至有中介认为只要有业主口头委托即可,不需要书面委托。
为此,检查人员一一指出上述中介机构存在的问题,对中介从业人员当场进行了政策宣教,填写了厦门市房产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现场检查表,要求他们限期补充相关材料和整改。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交易租赁处副处长钱少猛告诉记者,根据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受托发布出售、出租房源,除生成房源信息编码外,还必须与委托人签署委托书,留存房源产权证书复印件和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这对买卖或者租赁双方都是一种法律上的保护。
据悉,厦门市7部门联合开展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自9月份启动以来,截至10月底已组织排查中介机构291家,排查门店382家,发出整改通知89份,查处违法违规中介机构10家,移送相关问题线索9起。其中,三家房地产中介机构均因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前,未向交易当事人说明和书面告知规定事项,已被责令限期改正,并记入信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