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将通过确保用地供应、加强资金保障、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等措施,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加大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的公租房保障力度。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市(州)、贵安新区、县(市、区、特区)根据财政承受能力,通过公租房重点保障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青年医生和环卫、公交等公共服务行业以及当地重点发展产业中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符合条件的家政从业人员也将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优抚对象、老年人、建档立卡贫困户、见义勇为等符合条件的家庭将优先纳入公租房保障。保障方式以实物保障和租赁补贴为主,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较为集中的开发区和产业区,可通过集中建设或长期租赁、配建等方式,增加集体宿舍形式的公租房供应。
为确保公租房工作顺利实施,贵州省的储备土地和收回使用权的国有土地,将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政府投资公租房租金收入专项用于偿还公租房贷款本息及维修养护、管理等。公租房建设筹集、经营管理所涉及的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税费可享受相关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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