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交通运输部在北京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运输服务司司长徐亚华在回应“滴滴重新上线顺风车业务”时表示,交通运输部会指导各个地方管理部门密切关注平台公司安全整改的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借顺风车之名组织非法营运的平台公司。
徐亚华说,顺风车业务曾经发生过恶性案件,希望相关的平台公司能够认真吸取事故的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措施,至少要做到四个方面:
一是平台公司必须严守安全底线,对上线的车辆技术性能和驾驶员的背景要做好审核和动态的监控,保护好搭乘人员个人信息隐私,从源头上保证安全。
二是要符合顺风车的本质要求,必须是驾驶员自身出行需求为前提,事先发布出行的信息,与出行线路相同的人员选择和合乘的车辆,驾驶员从事顺风车行为不能以盈利为目的,但是可以与当前的人员分摊部分成本或者免费互助。
三是平台公司不能以顺风车的名义提供非法的网约车服务,顺风车应当按照各个地方的规定,对每天的合乘的数量有一定的限制,符合所在城市的有关规定。
四是平台公司要快速响应处理乘客的投诉,及时有效处理突发应急事件,并要承担安全事故先行处理的职责,保障驾驶员和搭乘人员安全和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