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镇江华润控股子公司镇江公用新能源有限公司经省工信厅官网公示后,正式获取江苏省充电设施建设运营资质。省级运营资质的获取,为我们新增项目的政府立项及充电设施补贴的获取创造条件。依据2019年1月《江苏省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只有获取省级资质,方可开展充电设施建设运营;获取省级资质,成为充电桩项目立项、补贴获取的必要前置条件。新能源公司依据“办法”要求,完善现有工作,并编制申请报告,于今年6月、9月开展了两个批次的资质报审工作,期间邀请外部专家开展现场评审,在公司领导大力协调、车用气事业部等兄弟部门的通力配合下,终于在12月通过了资质审核。截止当前,新能源公司投建公交充电站5座、自营充电站2座,总功率接近8000KW。我们在实际的场站建设、运营中,获得了一定的项目经验。本次资质申报的过程,是对我们现有工作的考核与完善,也使我们进一步走向规范、步入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