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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土地管理法》:开启“村企合作”新模式

发布时间:2019-12-20作者:来源:

  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中关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条款引发了地产界的关注。

  《土地管理法》中明确“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允许土地所有权人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需要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这个条款意味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直接进入市场流转,很多人都在观望该突破会为今后的土地市场带来哪些改变,而房地产行业的从业者是否能从这一条款中找到未来经营的方向。今天我们就来探讨一下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为业界带来了哪些新风向。

  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意味着集体建设用地可以进入招拍挂市场对吗?

  答:新版《土地管理法》把土地分为两部分,一方面,国有用地只能做招拍挂;另一方面,集体建设用地此前不能转让,新修订版本中的此条款属于新增产品。

  房企应关注集体建设用地背后的机会,注意招拍挂后续拿地规则、背后的税率成本、可以用来开发什么项目等一系列关乎房企未来发展的问题。

  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直接进入市场流转是否意味着更多的住宅用地可以开发?

  答:虽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但是只可用作工业与商业用途,现阶段与住宅开发无关。此条款的发布对住宅类经营性土地不产生任何影响。

  问:那么是否意味着住宅类开发商并无机会可以挖掘呢?

  答:在长租公寓和共有产权房等方面,有些中小型开发商还是有机会进场的,但是也要注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面积,如果是大面积的用地,肯定是更有利于大房企做商业或工业用地。如果地块较小,长租公寓则比较有优势,

  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府与村集体个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答:从行政管理权角度政府管理村集体,政府作为市场参与主体,属于监管者的角色,对于大规模的城市建设,政府依然会进行征地。但是对于非大规模的城市建设,政府是商业属性,没有公共利益的角度,就必须跟村集体谈,村集体可以自主设定土地交易价格。

  问:此条款是否可以促进村集体与企业的合作,为地产业开辟新的发展道路?

  答:此条款意在鼓励和支持“村企合作”模式。一来村集体尚无对某些土地进行合法、合规的用地开发的能力,而房企正好可以弥补这一不足,无论是对村集体还是房企的发展都是非常有利的。

  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对于开放商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答:这种开发用地仅限于经营性建设用地,农地、宅基地、包括工业用地等不允许进行开发。

  还有就是交易前要明确土地的权属问题,有争议的土地不能随便交易。村民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充分发挥他们的权利,村民如果不同意土地进行交易,土地本身的权属上就会存在很多问题,需要房企多加注意。

  以上就是小住对于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中关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条款的解读,想要知道更多关住建政策、逐住建信息,那就快来关注“住房与建设政信平台”吧,海量资讯等您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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