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12月19日电(薛宇飞)12月19日,由中新经纬主办的“财经中国2020V峰会”在北京举行。本次会议以“创新的力量”为主题,邀请经济学者、企业代表和媒体高层等近300人与会,共同探讨经济创新发展的经验和路径。
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中新经纬特约专家楼建波在会上接受中新经纬客户端专访时表示,房产税并没有外界想象地那么可怕,它对大部分家庭的影响都有限,更多影响的是持有多套住房的家庭或个人。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12月23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在多项审议草案中,未出现房地产税法的审议安排。近些年,围绕对房地产税法的谈论一直不断,也是各方关注的焦点,相关部门也不时释放出有关信息。
2018年9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公布,在116件各类立法项目中,第一类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拟提请审议)有69件,房地产税法位列其中。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健全地方税体系,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楼建波指出,临近年底,外界并没有听到更多关于房地产税法消息,相信仍在人大内部继续起草和谈论。作为第一类项目,虽然要在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拟提请审议,但并不意味着一定就要通过。
“房产税属于地方税种,在全国人大立法通过后,怎么征、怎么实施,地方还要在全国人大立法给的框架下制定细则。同时,地方立法也要走相应的程序。”他还说,“即使全国通过了房地产税法,不意味着地方立刻就要开征,它只是为各地根据实际进行楼市调控多提供了一种工具。”
楼建波认为,房产税并没有外界想象地那么可怕,它会对家庭住房的套数或者面积给予一定的免征,对大部分家庭的影响都有限,更多影响的是持有多套住房的家庭或个人。此外,在“房住不炒”方针的指导下,拥有多套住房的业主如果把房子出租出去,也有可能得到税费上的减免或者优惠。
多地今年以来相继出台了人才引进等政策,业内认为,这会起到变相解绑楼市调控的作用。楼建波指出,当前一些地方出现的松绑政策,并不能直接等同于取消限购,只是购房条件的放宽,符合因城施策的调控方针。
他认为,各地要遵循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效管理调控机制,既不让房价大幅上涨,也不能让价格出现大跌,把握住程度和节奏,“现在没有地方政府会将调控从100降到0。”(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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