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湖北省武汉市审计局聚焦“三农”,对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管理情况开展审计,发现2017-2018年度武汉市6个新城区乡村振兴资金在区级财政和职能部门滞留,使用率仅有53.7%,该局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了相关审计信息,提出审计建议。
市领导高度重视审计建议,督促市财政局和各区政府对2017-2018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四大类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对6个区仍未实际支付的专项资金进行收回。
市财政局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了进一步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方案,建立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的动态调整机制,增加区级政府自主统筹空间,实行资金、项目、招投标、管理、责任“五到区”,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统筹调配财政资金到乡村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
审计人员还督促区政府进行跨部门资金的清理整合,理顺部门间的职责划分,减少部门间横向分配资金。以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完善全市地域村庄规划编制,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切实将中央、省、市农业农村发展的重大部署、重大政策、重大项目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