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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人民政府公布51个市级行政执法主体(2)

发布时间:2019-12-24作者:来源: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6个)
    济宁市气象局
    国家统计局济宁调查队
    济宁市烟草专卖局
    济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济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市政府组成部门、市政府直属机构和市政府部门管理机构所属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据法律、法规的授权依法开展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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