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加强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管理,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按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吉林省集安市市场监管局在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期间对我市民生商品实施价格管理同时对全市2300多家相关经营单位进行提醒告诫。
实施价格管理的商品包括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口罩、消毒杀菌用品及相关医疗器械等医用商品和药品,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肉、蛋、菜、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相关商品价格实行差价率控制措施,购销差价率不得超过25%。下一步市场监管局将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串通涨价、哄抬价格、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和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集安市市场监管局 苏良玉 通讯员 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