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
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实施方案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河南省委、省政府启动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洛阳市委、市政府和市住建局党组也紧急启动了防控工作,现就我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提升政治站位,严格落实河南省委、省政府和洛阳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明确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防控指挥部的主体职能和各小组职责,充分发挥住房中心所属相关单位属地管理动员执行能力,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群防群控,稳防稳控,有效落实综合性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控制疾病传播。
二、加强组织领导
指挥部下属各组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工作部署,督导城市区相关单位,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应急值守,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严格对企业的宣传督察
1、各小组要指导住房中心所属相关单位监督落实开发企业、房产中介、租赁企业、保障房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做好疫情防控的正面宣传,采取在售楼处(营业网点)、小区宣传栏、楼道等醒目位置粘贴宣传标语、科普小知识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引导客户和住户正面防控,不信谣不传谣。
2、要求一线从业人员做好对客户、业主的宣传工作,提醒注意健康防护,提升公众防范意识。
四、加大疫情预防,严控疫情传播
各小组依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城市区相关企业和单位执行以下要求的落实情况:
(一)开发企业:
1、自即日起,各开发企业建设工地一律停工;
2、一律不得对外开放商品房售楼部(案场);
3、一律不得举行集中宣传、选房、交房等人员聚集活动;
4、对值守人员加强安全意识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配备必要的防疫物资,对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做好现场消毒和卫生防疫工作;
5、对公司持有、经营或使用的商业、办公楼、楼宇,会同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合作机构,加强现场防疫消毒措施,不留死角;
6、立即排查、统计企业内部人员及代理销售公司人员节前、节后离、返洛情况,特别是来往重点区域(湖北、武汉、信阳、南阳、驻马店、周口)员工动态信息,及时提示其加强疫情防范隔离、做到相关信息动态更新、并及时向辖区行业主管政府部门报告;
7、各项目售楼部(案场)恢复开放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二)中介机构:
1、自即日起,各房产中介、房产代理机构一律暂停营业、闭店休市,不得进行交易或宣传活动;不得有带领客户进入小区进行看房、选房等活动;
2、对值守人员加强安全意识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配备必要的防疫物资,对办公区域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做好现场消毒和卫生防疫工作,不留死角;
3、立即排查、统计中介机构、代理机构企业内部人员返洛情况,特别是来往重点区域(武汉、信阳、周口、驻马店、南阳)员工动态信息,并及时向所在辖区行业主管政府部门报告。
4、各中介机构营业网点(场所)恢复开放的具体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三)租赁企业、租赁单位:
各租赁企业、租赁单位对出租的房屋应严格控制,对来自重点区域(湖北、武汉、信阳、南阳、驻马店、周口)的人员要逐一进行排查、登记,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四)保障房小区及物业管理企业:
1、严格落实保障房工地停工要求;
2、自即日起,不得进行保障房选号、选房等活动;
3、严格小区出入口的把关和管理。
(1)减少出入口数量,便于对人员和车辆进行把控;
(2)小区出入口处设置检查点,逐人、逐车进行登记排查,对来自武汉疫区人员、车辆进行重点排查登记,并增加对来自湖北、信阳、南阳、驻马店、周口等地区人员的检查登记工作,做到防控无盲区;
(3)禁止非本小区居民和车辆进入,并做好登记;
(4)配置红外体温测温仪,对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做好记录和台账建立。对出现异常人员,立即上报所在社区。
4、对公共区域、卫生死角做好消杀预防工作,重点如楼道、门厅等,尤其排污管道、垃圾筒、果皮箱、电梯、电梯按键必须增加消杀频次。
5、物业服务企业与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等加强联防联控,配合做好社区庭院的疫情防控工作。
五、其他要求
1、各小组成员务必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的落实工作,不推诿、不扯皮、无借口,立即开展工作。
2、各小组于每天下午16:30将负责领域的疫情防控情况报指挥部办公室。
3、各小组要按照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要求,认真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做到防控无盲区。对发现情况第一时间向指挥部报告,并督促相关企业向所在社区报告,全面落实好上级各项工作部署,坚决打赢疫情狙击战。对拒不执行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方案的企业或单位,上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问责机制。
2020年1月28日
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疫情防控工作各防控工作组日报表
组 汇报人: 年 月 日
序号
排查单位
排查情况
防控情况
上报情况
备注
1月10日以后有无从湖北、信阳、南阳、驻马店、周口返回的亲属
有无在1月10日以后往返湖北、信阳、南阳、驻马店、周口的本地人员
其他可疑情况
1
检查单位及小区名称
如没有,填写无,如有,填写具体的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往返时间等具体信息;
如没有,填写无,如有,填写具体的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往返时间等具体信息;
填写和疫情有关的其他可疑情况
填写采取的消毒、排查、隔离等措施
是否上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
填写其他各组认为和疫情有关的内容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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