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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专家库成员重新申报

发布时间:2020-02-11作者:来源: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发挥专家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推进全省建设工程专家论证、评优评奖、督查检查、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等工作有序开展,近日,省住建厅印发通知,决定对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专家库成员进行更新,并就有关事项作出具体要求。

通知明确,可申报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专家库成员的范围包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从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检测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有关行业协会、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从事工程质量安全和检测管理工作的人员,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省厅(陕建质发[2017]61号)文件已入库的专家需重新申请。申报专业分: 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工程检测三大类别。

通知指出,申报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专家库成员需满足:政治立场坚定,职业操守与品德良好;年龄不超过65周岁,能够保证参加相关工作和活动;工程质量类专家应具有建筑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12年以上;施工安全类专家应具有建筑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安全管理工作10年以上;工程检测类专家应具有建筑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相关职业资格,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岗位10年以上等5项条件。

省住建厅强调,申请人填写《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申报表》(见附件1),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后,附上业绩证明材料、学历证、职称证、注册证等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无执业资格的,可不附注册证),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单位统一于2020年2月18日前报送各市(区)住建主管部门;外省入陕企业及路桥与隧道、冶金、煤炭、有色、石化、电力、水利水电等专业方向的单位于2月18日前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报送材料。各市住建主管部门在初步遴选时,专业要齐全,质量类专家中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专家不应超过名额要求(见附件3)的60%。


来源: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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