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住建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聚焦民生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3部门: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3部门: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发布时间:2020-02-24作者: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20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研究提出了关于住房公积金的三项阶段性支持政策。一是对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二是对职工,特别是对一线的医护人员、疫情防控人员,因疫情需要隔离或者暂时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同样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同时,考虑对于支付房租有压力的缴存职工,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并灵活安排提取时间。三是对疫情比较严重和严重地区的企业,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决定自愿缴存公积金。继续缴存的,可以自主商定缴存比例;停缴的,停缴存期间缴存时间,同样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来源:新华社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住建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住建法治网 zjfz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联系邮箱:zjzixunw@tom.com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