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有序复工,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印发通知,明确疫情防控期间,全省项目复工实行告知承诺备案。
通知明确,拟复工项目需满足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所规定的复工条件,按照海南省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要点,落实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且已达到复工的安全生产条件。
通知要求,项目业主(建设单位)或者施工企业应在复工前向项目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备案采用告知承诺制,企业通过海南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的项目跟踪服务系统填报相关信息,上传项目复工承诺书等备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