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住建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创先争优 > 福州企业受疫情影响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职工提取和贷款权益 不受影响

福州企业受疫情影响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职工提取和贷款权益 不受影响

发布时间:2020-03-09作者:来源:

  近日,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台新政,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公积金,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截至目前,部分企业已提出缓缴申请。

  新政在帮助企业减负、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同时,也充分考虑到保障职工正常申请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权益。针对公积金贷款业务,新政规定,职工在企业经批准缓缴期间的公积金缴存时间可连续计算,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不受须连续足额缴存满6个月以上的限制,视同连续足额正常缴存,这也能消除部分职工的顾虑,为疫情期间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送上定心丸。

  需要提醒的是,企业需在福州市结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起的3个月内办理补缴手续。此外,企业经公积金中心批准缓缴公积金,并不代表可以免缴。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住建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住建法治网 zjfz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联系邮箱:zjzixunw@tom.com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