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捐赠物资管理工作的通知,确保捐赠防疫物资严格用于保障一线环卫工人作业安全。
通知要求,全区各地环卫主管部门接到社会捐赠物资后,要第一时间做好捐赠物资接收台账工作,登记好每一笔捐赠物资的使用情况。捐赠物资领用人和捐赠物资使用人均应签字确认接收。各地原则上应以接受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手套、消毒液等防护物资为主,不宜接受资金及其他方面的物资。捐赠物资必须严格用于保障一线环卫工人作业安全防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各地环卫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捐赠物资接收程序、使用情况的检查,确保程序规范、记录清晰、使用合理合法。
据了解,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近期发布了为广西一线环卫工人捐赠卫生防护用品的公告后,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截至目前,共收到社会各界捐赠的204605只口罩、34264升消毒液、4088升酒精、1585件防护服、86312双手套、2545瓶洗手液以及护目镜、电子测温仪等一批其他防疫物资,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一线环卫工人防护物资短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