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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与陕西建工集团就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开展座谈

发布时间:2020-03-16作者:来源:


3月10日下午,省住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茹广生、李卫军与到访的陕西建工集团董事章贵金一行就疫情防控期间建筑企业复工复产有关工作进行了座谈。

章贵金介绍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陕西建工集团应对疫情以及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并希望省住建厅继续对陕西建工集团复工复产工作给予支持和指导。

茹广生、李卫军对章贵金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会议认为,陕西建工集团作为我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积极推进复工复产,履行社会责任,承担多个地市联防联控项目建设,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了应有贡献。

会议指出,今年由于受疫情影响,全球经济存在下滑风险,下一步,国家和省上会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对于建筑企业来讲既是挑战又是机遇,陕西建工集团要创新工作思路,逆势而上,抓紧补齐因疫情工程进度,完成好今年目标任务。

会议强调,陕西建工集团要做好承接新项目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抓好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力争企业产值再上新阶。

下一步,省住建厅将加大对企业帮扶力度,精准给予补贴支持,确保政策落地、末端见效;同时,动态掌握企业开复工计划和进程,对重点工程要派驻包抓人员“一对一”指导,其他工程落实网格化管理,点对点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面临的用工难、物流难、原材料难、上下游企业配套难等难题,促进项目早建成、早见效。对近期拟开复工的项目,简化工程质量安全相关程序要求,优化相关手续办理流程,加快推进工程项目开复工。

陕建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产投集团董事长黄永根,企业发展部、安全监管部、铁建工程部等负责同志;厅建管办、安全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来源: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我省出台《实施意见》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

为加快推进全省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解决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面临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升建筑工程品质,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住建厅印发了《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主要从四个方面提出具体意见。

一是夯实各方责任,凝聚高质量发展合力。《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首要责任,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和质量责任,不得违法违规发包工程。施工单位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不得转包、违法分包工程。房屋所有权人承担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实际使用人非房屋所有权人的,应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同时,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健全省、市、县监管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施监督管理。

二是完善管理体制,释放高质量发展活力。《实施方案》指出,要创新建设组织模式,推行工程总承包,完善专业分包制度,推动全过程工程咨询和专业化服务,促进工程监理行业转型升级,在民用建筑工程中推行建筑师负责制等。同时,规范招标投标管理,进一步落实招标人自主权,对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可自主决定发包方式。推进工程担保保险,强化设计源头把控,健全质量激励机制,对承担的国际工程项目获得“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企业,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是健全支撑体系,挖掘高质量发展潜力。《实施意见》指出,要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制定,积极培育团体标准,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加强建材质量控制,建立健全缺陷建材产品响应处理、信息共享和部门协同处理机制,落实建材生产单位和供应单位终身责任。加快建立建筑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优化从业人员素质,大力开展建筑业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培养各层次专业人才。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激发高质量发展动力。《实施意见》强调,要强化信用评价,加快推进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我省建筑市场主体红黑名单制度,对诚信典型市场主体进行联合激励,对违法违规的市场主体进行联合惩戒。要加大建筑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力度,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落实,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和严重质量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查处曝光,对存在证书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注册执业人员,依法予以暂扣、吊销资格证书直至终身禁止执业的处罚。

《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工程质量监管责任,将建筑工程品质提升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加强统筹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量化工作目标,加大推进力度。积极开展改革创新活动,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充分发挥优质工程、文明工地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区域建筑施工品质整体提升。


来源: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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